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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议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议
作者:技术科  发布时间:2024-10-12 18:23:0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干警职工节约、环保意识,使之成为日常生活“新时尚”10月11日下午,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索朗全旦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挺主持,全院在家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回信和山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推进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垃圾分类培训视频,垃圾产生的危害、实施垃圾分类的意义、分类常识、去向流程、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学习。

会议指出,长期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干警的生态文明和节约资源意识有了较大提升。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垃圾分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总书记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自治区、市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垃圾分类工作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坚决把垃圾分类的各项标准和常识熟记于心,提高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垃圾分类的时代重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党支部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决的态度、顽强的作风和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坚决打赢垃圾分类攻坚战。把好源头分类关,坚持“谁投放、谁分类;不分类、不收运”的原则,实行“科学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培训力度。要凝聚力量、强化保障,加快形成垃圾分类工作合力。全体干警要自觉养成主动分类、科学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党员干警要积极引导志愿者、社区居民、农牧民群众等群体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实践,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来源:党建办
责任编辑: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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