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山南市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沿街商铺垃圾分类意识,推动经营者从垃圾分类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助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细化管理,5月27日,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总支组织党员干警志愿者在乃东区贡布路开展“垃圾分类进商铺”暨五月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现场,垃圾分类志愿者走进沿街商铺,向经营人员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讲解生活垃圾的四大类别、投放方式以及易腐垃圾的处理方法,查看店内分类垃圾桶设置和投放情况,现场指导如何进行垃圾分类。面对餐馆剩菜剩饭较多且易腐烂的烦恼,志愿者着重讲解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处理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针对酒店宾馆主要经营住宿的行业特点,志愿者主要从保护水质的角度给他们分析逐步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品的必要性;根据日用百货商超购物塑料袋较多的情况,志愿者侧重宣传为什么要取消免费的一次性塑料袋,提倡“布袋子”和“菜篮子”,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
一家生活超市的老板扎西次仁说,“以前对于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知识并不了解,倒垃圾都是一股脑儿地把所有垃圾往一个桶里倒,通过这次垃圾分类进商铺宣传活动,我对于垃圾分类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我们全家将从环境卫生、文明生活的角度出发,杜绝乱堆乱放、混投混装,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
此次垃圾分类进商铺宣传活动是我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增强了商户和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绿色、低碳、环保”理念也进一步深入人心。下一步,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把“两山”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融入司法实践,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破坏生态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的热烈关切,为山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