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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十三批驻村工作座谈会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十三批驻村工作座谈会

作者:技术科  发布时间:2024-05-23 18:17:26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十批驻村工作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卓玛央宗主持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彦参加,新选派驻村干警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驻村工作是自治区党委贯彻党中央要求、立足西藏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培养锤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我们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驻村工作,用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卓玛央宗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坚决扛起驻村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观念,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充分认识开展驻村工作重要意义,围绕驻村工作五项重点任务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把工作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为民服务抓在手上,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作用,展现法院干警风采。二要主动担当,扎实开展驻村工作。要主动担当,采取召开会议、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拉家常、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扎扎实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吃透所驻村居情况,摸清村里的问题及困难,理清工作重点,把握工作方向,切实解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三要发挥优势,扎实开展宣传教育。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惠民政策等宣讲,把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到广大农牧民群众中去。同时要切实发挥法院干警知法懂法自身优势,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四要搞好团结,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搞好与乡镇、村(居)干部和群众的关系,遇到事情及时沟通协调,驻村干警内部也要做好分工、搞好团结,齐心协力把驻村工作做好。五要严守纪律,发扬优良作风。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和请示报告制度,服从管理,把驻村纪律及驻村要求落实好、执行好,时刻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用优良的工作作风诠释责任担当。

驻村干警纷纷表示,感谢院党组的关心和关爱,接下来将严格按照驻村工作要求,发挥好驻村帮扶作用,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开展驻村工作,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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