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次旦平措同志陪同自治区第一督察组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曾超同志,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副调研员普布仓决同志和区检察院司改办工作人员一行前往琼结县检察院督导检察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在督导检察过程中,琼结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斌同志向督导组汇报了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洛桑卓玛同志陪督导组一行督导检察了员额制改革落实情况、新型办案机制落实情况、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督导组现场查看了入额检察官办案实绩、法律文书签发,查阅了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卷宗,并听取了对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意见。
经过听取情况、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后,督导组对琼结县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强调了以下三点意见:一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的检察官拥有办案权,对所办理的案件履行终身负责制,要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二要完善职业保障制度。按照《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精神。三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按照《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员额制检察官管理办法》执行的退出程序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